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报名时间:2014年5月28日至5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逾期报名者,一律不予受理。

揭阳市大南山侨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启事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创建教育强区的目标,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管委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揭阳市大南山侨区教育局属下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共1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人数详见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普通高中等院校全日制统招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4、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在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基础上,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具体办法如下:

(一)公告

公告时间:2014年4月28日至2014年5月27日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8日至5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逾期报名者,一律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揭阳市大南山侨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663-6452029)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直接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在报名现场领取《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后按要求规范填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交现场报名处。

(2)报考者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及要求,持有关证件和材料(所有证件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属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读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报考证明;属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人员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属已参加工作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审查

应聘者资格审查工作由公开招聘揭阳市大南山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由揭阳市大南山侨区人事局发给准考证。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凭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逾期不领《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考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实行闭卷考试,试卷委托有关部门命题、印制和评卷。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卷面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60分以上者方能进入面试。

面试对象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Y=2X1≤X≤3

其中,X代表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对象人数。按照此公式计算确定具体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数量,再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成绩采取去掉面试评委小组中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他评委平均分作为面试分数。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反应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五)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揭阳市大南山侨区教育局统一集中组织实施,并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经体检,身体条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是否递补,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考核

考核由揭阳市大南山侨区教育局负责,形成考核鉴定。考核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合作共事、遵纪守法、廉洁从业、计划生育情况等。同时核实应聘资格条件的真伪。

(七)公示

拟聘用对象在揭阳市大南山侨区政府信息网(http://www.dnsqq.gov.cn)公示,时间为7天。

(八)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予以解聘。

四、待遇及要求

受聘人员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受聘人员在所聘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含试用期)方可调动。

五、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聘用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六、本公告由区人事局、教育局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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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a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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