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监督,对违犯工作纪律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已受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5-805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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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a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