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与管理
⑴、聘用: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 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正式进人手续,县教育局与被录用的对象签定聘用合同。凡被录取的考生,不服从分配或自愿放弃分配的,则按该学科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但综合成绩要求达60分以上)。
⑵、管理:本次被招录的对象列入本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凡报考录用的对象,需服从县教育局的岗位安排。被录用的对象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后才能异动(调离本县)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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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a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