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6日至1996年5月26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生源地和户口限制,大学专科学历应为西安市生源或具有西安市常住户口的人员(2014年5月20日之前已正式落户)。
7.研究生学历应聘教育事业单位本科及以下学历招聘岗位的,专业不限,但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招聘岗位对于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西安教育事业单位2014年招聘874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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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a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