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笔试时间:2014年6月22日上午8:30-11:00,于2014年6月10日至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至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报名。

  3、技能考核。应聘音乐、体育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试讲合格人员,除参加试讲外,还要参加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技能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应聘音乐、体育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30%、技能考核成绩占3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应聘其它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在试讲和技能考核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有技能考核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技能考核成绩高者,技能考核成绩仍同分的,取试讲成绩高者;无技能考核的岗位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取试讲成绩高者)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试讲和技能考核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和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空额的,在试讲和技能考核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2014年应届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的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根据《关于印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人才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淮开管发〔2011〕56号)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个人自主择业。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0517-83718789;

  开发区人社局:0517-83718218;

  开发区社会事业局:0517-83181200;

  报名咨询电话:0517-83181201,83600159。

  六、本简章由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4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4年5月26日

 

(责任编辑: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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