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4名、保育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思想端正、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有爱心,责任心强。
2.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或第一专业为全日制幼师专业毕业,已取得专科以上学历。应聘者为应届毕业生的,可由毕业学校开具毕业证明材料。
3.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应聘者为应届毕业生的,可由毕业学校开具申请认定资格的证明。
4.具有音乐、舞蹈、美术、钢琴等方面的专业技能证明材料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聘用。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应聘者,可在报名时间范围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钦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登记表上的相片栏要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2.以下材料须提供电子扫描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在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实。接收材料的邮箱是qzxyfsyey@126.com。报名人员请按要求将所有应聘材料一并发送,材料不全者我校不予受理;扫描的图片请自行修改大小,太大会导致系统拒收。
(二)资格审查
1.由教育学院、人事处根据应聘者的材料对照岗位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
2.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技能测试。(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四)考核
由教育学院、人事处组成考核小组,根据面试、技能测试的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确定拟聘人员。人事处将拟聘人员材料呈报学校审定。
(五)体检、公示
由人事处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三甲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标准执行要求,费用自理。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中进行公示。
(六)聘用与待遇
1.由学校与受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期2年,按协议商定的待遇而支付薪酬。
2.试用期6个月。本科生试用期工资为1635元/月,专科生试用期为1535元/月。试用期结束后,本科生工资1970元/月,专科生1775元/月。五险一金按学校编外聘用制标准购买。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4年5月10日至2014年6月1日。
(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77-2808309
联系人:于老师18290189217;农老师15778760546;
2.电子邮箱:qzxyfsyey@126.com
钦州学院人事处
2014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Wya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