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的程序和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市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教师。特制订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1.招聘单位:开封市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幼儿园)。
2.招聘名额:高中29人、初中 40 人、小学 17 人、幼儿园14人。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的对象是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往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报考幼儿园教师的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中小学教师的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正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所报专业必须一致。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幼儿教师和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备二级甲等资格。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分类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18日至2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报名地点:开封市招生办公室一楼服务大厅(黄河大街北段5号)。
(三)报名办法:
1.2014年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普通话证、学校出具的学历和专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2.大中专院校往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普通话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3.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件、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普通话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4.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县区教育局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名时应提交打印的《2014年开封市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表通过中国•开封公众信息网、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教育网自行下载打印)。
6.报考人员应按报考流程进行资格审查、缴费并现场采集个人信息和指纹等。
7.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一个岗位报考。
(五)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员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的核减招聘计划。6月21日在中国•开封公众信息网、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教育网公布招聘岗位的核减情况,不另行通知报考者。因核减招聘计划涉及的考生可在6月24日18:30前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重新填写报考志愿,在规定时间内不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无论何时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作不良记录登记,3年内不准在开封市报名参加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
(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按市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90元、信息采集费(采集指纹和相片信息)12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试费。拟免缴考试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4年6月26日至27日下午16:30前凭本人身份证和信息确认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市“大学生 村干部 ”计划 在农村 任职2年 以上 且仍在职 的 大学生 村干部,在 我市 从事 “三支一扶” 计划服务期满 考核合格(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 的大学生,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符合 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请携带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报名时提交加分申请。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市、县两级组织部大学生村干部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其余三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逾期不再受理。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前在中国•开封公众信息网、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教育网进行公示。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
(1)教育基础知识。
(2)教育法规。
(3)职业能力测试。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念以及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9:00至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满分50分)+教育法规成绩(满分50分)]×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满分100分)×50%。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请于2014年7月3日登陆中国•开封公众信息网、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教育网查询。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分学校、学科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零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2.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4.进入面试人员须签订诚信承诺书。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学校、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后,分学校、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出现岗位空缺时,分学校、学科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后参加岗前培训,办理相关手续。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开封公众信息网、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与受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不能提供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
(一)请考生登陆中国•开封公众信息网(www.kaifeng.gov.cn)、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kfrs.gov.cn)、开封教育网(www.kfedu.com.cn)及时查看招聘有关信息。不另行通知本人,凡不能按规定时间、程序执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在职教师聘用后,应按开封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
(三)报考人员各种学历须经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按未取得处理。
(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开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简章解释权归开封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地址:开封市教育局院门口接待室
咨询电话:0371-23886538
监督电话:0371-23886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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