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洛阳偃师市面向社会招聘35名中学幼儿教师信息,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4年6月19日9:00至6月23日17:00。网上缴费(或提交免考务费材料)时间:2014年6月20日9:00至6月24日17:00

  (2)提交材料

  考生须持《2014年偃师市教育系统招录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一式2份(见附件3),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附每份《2014年偃师市教育系统招录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后):

  ①有效身份证。

  ②笔试准考证。

  ③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且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教育厅盖章)。

  ⑤教师资格证

  ⑥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及审查结果在偃师市政府网站(http://www.yanshi.gov.cn/)公告公示板块、偃师人事人才网(http://www.lyhero.com/)和偃师市教育局网站上通知或公布。

  2、面试办法

  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工作在偃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偃师市教育局具体实施。

  (1)高中教师职位面试办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即在现行高中教材中(试讲用教材见附件4)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报考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面试现场成绩满分100分。

  (2)幼儿教师职位试讲办法:面试由试讲和技能测试组成。

  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试讲用教材见附件4)随机抽课的方式,准备15分钟后,讲一节学前教育微型课(15分钟以内),试讲现场成绩满分为100分。

  技能测试主要评价应聘者做为幼儿教师的基本技能,由琴法(钢琴)和个人展示组成。琴法采取在专家题库中随机抽取的方式,准备3分钟后,弹琴表演。弹琴后应聘者在讲故事、唱歌、舞蹈和简笔画四项中任选一项进行个人展示,时间不超过3分钟。技能现场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现场成绩=试讲现场成绩×70%+技能现场成绩×30%

  对于实际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聘职位,其考生面试(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聘职位,考生面试(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偃师市政府网站(http://www.yanshi.gov.cn/)公告公示板块、偃师人事人才网(http://www.lyhero.com/)和偃师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核与聘用环节。

  (七)考核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行考核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考资格与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考核和复查合格者,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要服从岗位的安置,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体检、考核造成的职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录用人选放弃录用资格的,从考核和复查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偃师市政府网站(http://www.yanshi.gov.cn/)公告公示板块、偃师人事人才网(http://www.lyhero.com/)和偃师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核、资格复审、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全程监督。

  六、本方案由偃师市招录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7728433 0379-6772915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9-69933807

  监督电话:0379-67732111

  附件[点击一键下载.rar]

  1.2014年偃师市教育系统招录教师加分申请表

  2.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证明

  3.2014年偃师市教育系统招录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

  4.2014年偃师市教育系统招录教师试讲教材目录

  偃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偃 师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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