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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自治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6〕5号)和《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考试的公告》,耿马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数:
全县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人,其中:教育系统30人(定向招聘代课教师3人、定向招聘少数民族3人)、卫生系统21人、乡镇事业站所17人(定向招聘随军家属4人、定向招聘少数民族2人)、其他行业12人。
(二)招聘对象:
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临沧市一年以上户籍的未就业毕业生;不具有临沧市一年以上户籍的市外报考者必须为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未就业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要求为1979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团级以上未就业随军家属及代课教师放宽到45周岁以下,要求为1969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所需具备的学历条件祥见招聘计划表中的“学历”“学位”栏;
6、符合报考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4、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27日至28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耿马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服务大厅。
(三)报名费用: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公共科目笔试分为《基础知识》和《应用知识》两科,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四)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有学位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三张小1寸照片。属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报考者还需提供报考证明(由驻临部队随军家属配偶所在部队政治部开具证明,经临沧军分区政治部统一审核签章)。由于特殊原因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须于专业技能考试前提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否则将取消专业技能考试资格。报名时先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招聘简章》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再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基本条件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临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招聘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对紧缺急需专业达不到比例的需经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方可开考。
五、考试内容、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内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全市统一组织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分为《基础知识》和《应用知识》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分值200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考试大纲为依据,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前辅导培训。专业技能考试内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公共科目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公共科目笔试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名单。专业技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者专业技能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三)考试时间:公共科目考试于2014年7月27日上午8:30至11:30进行。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在2014年8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四)考试地点:公共科目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准考证于2014年7月21日至7月25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领取。
六、阅卷、公布成绩及查分安排
公共科目考试后的阅卷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试成绩将于8月8日公布,考生分数查询可登录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incang.gov.cn/),需查分的考生必须于2014年8月11日18时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查分申请,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将查分人员花名册传真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申请查分,超过时间一律不予查分。
七、专业技能考试
(一)专业技能考试人员的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名单,笔试总分出现相同情况,可并列排名进入专业技能考试。对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员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为1:1的岗位,又确实需要进人的,考生的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先确定的合格分数线60分(专业技能考试满分100分)以上才能录用。
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报考者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内容为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对象的范围,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二)专业技能考试的组织实施
1、专业技能考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定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2、根据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招聘岗位人数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程序人员名单。
3、专业技能考试工作必须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4、专业技能考试时间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凡未能按时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