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规定
1、凡被聘用的教师必须参加县组织的岗前培训,必须在2014年8月30日前将个人档案、就业报到证原件交县教育局人事股,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满,进行综合素质考评,考评合格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考评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的教师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或辞职,否则不予提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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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att)相关规定
1、凡被聘用的教师必须参加县组织的岗前培训,必须在2014年8月30日前将个人档案、就业报到证原件交县教育局人事股,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满,进行综合素质考评,考评合格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考评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的教师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或辞职,否则不予提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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