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与体检
(1)考核。考核工作由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2)体检。体检由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规定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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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a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