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教育网和温州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通过公示的,依次递补。由市教育局统一调配的直属公办学校岗位由市教育局根据师资优化配置要求统筹安排。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凡属于教师岗位的,录用两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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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a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