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思明区2014年招聘幼儿园教师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14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有关规定,现就思明区属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符合进入面试条件,按拟招聘岗位数与应聘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具体名单详见2014年5月9日在厦门市教育网公布的《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4年教师招聘面试人员名单的通知》有关名单)。

  二、面试时间、地点、对象和学科安排

  面试按有职称考生和无职称考生分类进行,根据考生面试的人数,视情分组面试。

  区属幼儿园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面试地点:厦门市第六幼儿园(地址:思明南路356号);

  (二)时间安排及面试对象:

  1.6月14日(周六)

  (1)面试内容:专业综合技能测试;

  (2)面试对象:报考思明区属幼儿园(含有职称和无职称)的报考者;报考市属单位幼教岗位的报考者。

   2.6月15日(周日)

  (1)面试内容:课堂教学测试;

  (2)面试对象:报考思明区属幼儿园(含有职称和无职称)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合格的报考者,报考市属单位幼教岗位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合格的报考者。 

  参加以上面试的应聘者应于测试当天上午7: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方式

  面试内容由专业综合技能测试、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组成。

  1.专业综合技能测试

  专业综合技能测试项目为弹、唱、跳、画。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专业综合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不再进入下一轮测试。

  (1)测试内容

  a.画。主题简笔画,时间30分钟,占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分值的25%。考生集中在各考室同时绘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绘画材料由考点统一提供。

  b.弹、唱、跳。由指定曲目弹、唱、跳考核及自选才艺展示组成。

  指定曲目弹、唱、跳考核采用指定曲目(主题)方式分别进行测试,各占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分值的20%;考核方式为按照相应指定曲目(主题)进行弹(钢琴)、视唱、舞蹈表演。

   自选才艺展示占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分值的15%,考核时间不超过3分钟,考生从“弹(钢琴)、清唱、跳”中自选一项进行才艺展示,要求体现才艺特长,贴近幼儿园教学。如进行舞蹈展示,不携带道具,可自备伴奏带(光盘、U盘均可,请考生同时携带多种类型伴奏带,以防仅携带一种伴奏带临时出现故障对考试造成影响;携带的伴奏带内只存考试音乐,不要存放其他信息,便于播放)。

  (2)测试程序:考生进入候考室报到后抽取测试顺序号→绘画考核(全体考生)→按抽取顺序进行弹、唱、跳考核及自选才艺展示→评委打分→工作人员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余分数的平均分)→当场公布成绩(弹唱跳考核及才艺展示)→6月14日晚21:00前在思明教育网公布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成绩合格者参加6月15日的课堂教学测试。

  (3)服装要求:由于考试场地无法提供更衣场所,请考生着整洁大方便于活动的衣裤参加考试,不在头上身上及衣裤上佩戴饰品、不化浓妆、不着演出服,不带道具。

  2.课堂教学测试(片段教学)

  (1)课堂教学测试采用片段教学的方式,备课30分钟,课堂教学测试(片段教学15分钟。

  (2)课堂教学测试(片段教学)程序:候考室抽取课堂教学测试顺序号→备考室准备30分钟→课堂教学测试15分钟→评委打分→工作人员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余分数的平均分)→当场公布成绩。

  (3)服装要求:整洁得体大方,不在头上身上及衣裤上佩戴饰品,不化浓妆。

  四、面试评分

  每面试评委小组由7个评委组成。评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剩余5个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小数点保留2位(四舍五入)。

  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专业综合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不再进入下一步测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面试人员比例为1:1的,合格成绩为70分及以上);其中进行专业综合技能测试的学科,面试成绩由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成绩和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构成。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合成

  根据《2014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规定: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合成,总成绩60分及以上合格。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面试的成绩高低排列。

  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

  六、成绩公示

  考试总成绩于6月16日24:00前在思明区教育局网站公布。监督电话:0592-5862734。

  七、纪律要求

  (一)应聘者面试前交验身份证、准考证,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等电子工具设备进入考试场地,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请各位应聘者特别注意遵守此项规定。进入面试场地后,要服从组织安排,保持安静。

  (二)面试时不得自我介绍,不得提与面试无关的其他要求。

  (三)所有评委进入考试场地后关闭通讯工具等电子工具设备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四)面试工作按照市组织人事部门的规定,实行回避制度,评委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平作出评价人员参加本学科测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五)考务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招聘考试各项规定,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等电子工具设备进入考试场地,不得泄密。

  (六)面试工作严格遵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接受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与指导,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思明区教育局

                                    2014年6月4日

(责任编辑:Wya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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