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招聘21名教师,报名时间:2014年6月26日-2014年7月2日(星期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7月 2日18:00。

 为进一步加强泉州开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人事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综〔2007〕74号)及泉州市人事局《关于市直学校采取直接考核办法招聘专任教师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调[2007]32号)的精神,决定面向福建省公开选调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公办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1.小学教师:语文5人、数学4人、体育1人、美术1人、音乐1人、信息技术1人;

2.初中教师:语文1人、历史1人;

3.幼儿园教师:6名。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廉洁自律;

2.熟悉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较高的教育科研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合作精神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福建省内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

5.违反计生、综治规定,违反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受党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名小学初中教师岗位者,除小学体育岗位需为男性外,其它岗位性别不限,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5月30日以后出生),报名幼儿园教师岗位者,需为女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任教5年或以上。

2.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4.同时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教坛新秀。

(2)曾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青年教师(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

(3)曾获得应聘学科县(区)级及以上现场业务技能竞赛(课堂教学比赛、现场论文、片段教学、说课、评课等)二等奖及以上荣誉或曾执教过应聘学科县(区)级及以上公开课的优秀教师。

以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其中,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教坛新秀对象将直接考核择优选调。即,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获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教坛新秀对象未超过选调计划数,则直接对该类对象进行考核选调,余下的岗位数再面对其它对象统一面试;若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获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教坛新秀对象等于选调计划数,则直接对该类对象进行考核选调,其他对象不再组织面试;若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获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教坛新秀对象超过选调计划数,则直接对该类对象进行面试,其余对象不参与面试。

三、选调方法及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对象均可按设定的岗位参加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4年6月26日-2014年7月2日(星期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7月 2日18:00。

3.报名地点: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三楼社会事业局,联系电话:0595-22353007。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2014年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公办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相片,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fq22353007@163.com。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第一学历、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近期正面半身一寸彩色照片2 张(照片背面写明单位、姓名)。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对象进行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二)选调方式

符合选调条件的,经审核后通知报名者参加考试(具体方案另行通知)。本次选调直接采用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由区人事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纪检部门予以监督。

四、办理聘用手续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当最后一个拟入围名额,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下列5种优先条件依次确定:①学科带头人级别高的;②骨干教师级别高的;③现场业务技能竞赛获奖级别高的;④职称聘任级别高的;⑤任现职时间长的)。

2.对确定的考核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在职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方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情况等,考核合格者方能聘用。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报考者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选调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5-22353008。

2.报考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向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或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咨询,咨询电话:0595-22351969、22353007。

3.本次选调的相关信息将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泉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qingmeng.gov.cn/)、泉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qzedu.cn/)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网站(http://www.qzsyxx.com/)发布。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4年6月26日

(责任编辑:Wya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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