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日至7月5日。笔试时间:2014年7月8日。领取准考证:2014年7月6日,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面试时间:2014年7月13日。

 2014上蔡一高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上蔡一高是省级示范性高中。根据形势发展和实际教学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在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中招聘26人,充实到上蔡一高教师队伍。为使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原则

1、双向选择的原则。

2、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3、择优招聘的原则。

4、专业需要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共26人,其中,语文9人,数学4人,英语6人,物理3人,化学2人,政治1人,信息技术1人。若报考人数不足或成绩达不到要求的核减岗位,空岗明年再招。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上蔡一高要求的第一学历本科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3、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4、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中的有关规定;5、具备所招聘学科基本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能胜任教育教学岗位;6、师范院校毕业生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211”重点大学应届毕业生不要求教师资格证,但往届毕业生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7、招聘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后出生),其中,硕士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已就业人员;2、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3、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4、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6、近三年内在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1、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日至7月5日。

(2)报名地点:上蔡一高点津楼一楼办公室。

(3)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采集指纹信息。报考者须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正面免冠2寸同一底版彩色照片2张。报名时统一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不接受网上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报名审查和录取审查等多个环节。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冒名顶替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领取准考证:2014年7月6日,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3、笔试

(1)笔试内容与分值设定:笔试内容分为所申报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知识主要是各学科专业知识主干知识;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法、教育法规等。

(2)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70%+教育理论成绩×30%。

(3)笔试时间:2014年7月8日。

(4)笔试地点:上蔡一高。

4、面试

(1)公示各应聘考生笔试成绩。

(2)根据招聘岗位数和应聘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2的核减岗位。

(3)面试时间:2014年7月13日。

(4)面试内容:除信息技术专业岗位另实行技能测试外,其他专业岗位面试只进行说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要求另见面试细则。

5、考试总成绩计算

无技能测试要求的学科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有技能测试要求的学科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6、体检及考察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

体检时间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考核对象,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考察考核。

因体检、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一律不再递补。

7、聘用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逐人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经县教育体育局同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新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并进行岗前培训,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在聘任学校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五、强化约束监督机制

1、建立考生应聘档案。在整个招聘程序中,各个环节都要建立考生的照片和文字信息,以便以后逐人进行审查。

2、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应聘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环节必须由本人参加,且自觉遵守各项招聘纪律和规定。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竞聘资格,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县内组织的公务员、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和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

3、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落实责任制,坚决克服和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在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理。

本简章由上蔡一高负责解释。

上蔡一高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Wya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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