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黔东南剑河县2014年招聘16名幼儿教师,报名时间:2014年6月10日9:00至6月16日17:00。笔试时间:2014年7月10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剑河县2014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州人发〔2006〕10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8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4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170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4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9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剑河县2014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为做好本次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结合剑河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往届大、中专(中师)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工勤编制人员、企业单位在职人员,部分岗位学历放宽至技校、职高、高中(具体招聘岗位及学历等条件以《岗位一览表》(附件1)为准),中专(中师)及以下学历报考者仅限2014年5月29日前系黔东南州户籍或黔东南州生源;

2.部分岗位仅定向招聘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现仍在剑河县服务(含在剑河县服务期已满并取得服务证的人员)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以上四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14年6月10日前服务期满一届及以上;

3.部分岗位仅定向招聘担任剑河县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且截止2014年6月10日及以前必须任职满一届及以上;

4.部分岗位仅定向招聘驻黔东南州部队的随军家属(随军家属须具有中专(中师)学历及以上)和截止2014年5月29日前系黔东南州户籍或黔东南州兵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6年6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3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定向招聘村干部岗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3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14年6月10日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14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6.已招考录(聘)用到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工作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公事业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编制人员除外);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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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现场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面试(专业测试)前对拟入闱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并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则确定为拟入闱面试(专业测试)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闱面试(专业测试)考生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但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试总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结束后,岗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在递补复审期内实行依次递补。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所有拟入闱面试(专业测试)考生名单和岗位取消、减少情况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2014年贵州省教师招聘考试网络辅导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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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a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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