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27日至1996年6月27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3、身心健康,能适应教师工作岗位要求。
4、小学、幼儿园岗位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和高中岗位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以《2014年安康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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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a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