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黄岛区2014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2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户籍,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人员需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生源);
(七)报考教育系统教师职位的往届师范类考生需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考生需在录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续聘,对教师资格证书有明确要求的职位,按计划表中的资格条件执行;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青岛市统一招募的“社区工作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见附件3)。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黄岛区正式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黄岛区之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统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4月21日9:00-4月23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4月21日14:00-4月24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4月22日9:00-4月24日17: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报名网址为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2014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青岛地区所有事业单位。
2、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集中在网上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5月8日9:00至10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然后于4月26日9:00—11:30到黄岛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黄岛区朝阳山路(原胶南市北京路)10号阳光大厦裙楼二楼)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属于减免考务费的,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办理。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报考教育系统教师职位的师范类考生还需出具是否师范类证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4月21日之前取得)、就业报到证、二代身份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中,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专科及以下学历考生还需提交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除出具身份证、毕业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或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被委托人要出具身份证。
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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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统一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分类考试的方式进行,分综合类(A)、教育类(B)、医疗类(C)、财会类(D)和计算机类(E)五类18个专业试卷。其中综合类(A)考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和综合写作等;教育类(B)、医疗类(C)、财会类(D)和计算机类(E)分别考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教育类分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3个专业;医疗类分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中药学、预防医学、儿科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中医学、麻醉学、口腔医学、生物医学工程12个专业)。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2014年5月10日
综 合 类、 教 育 类:9:00—11:30
医疗类、财会类、计算机类:9:00—11:0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组织实施。
报考教育系统教师职位的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职业学校说课内容为现行职业高中教材,中学说课内容为现行初中教材,小学说课内容为现行小学教材,幼儿园说课内容为现行幼儿园教材。
报考卫生系统和其他职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等能力。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到黄岛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面试准考证并交面试考务费70元(时间另行通知)。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核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2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报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和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原始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报考教育系统的全日制统招师范类毕业生如无对应学科,根据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情况,可在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两个专业中选择一个相近学科报名。根据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需求情况及各学科的招聘计划,被招聘的新教师按考选成绩分类别、分专业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自主选岗(若总成绩分数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新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安排到中小学任教,其中到镇、村中小学任教的,先在城区学校顶岗培训一年,一年后再全部回原镇、村学校任教。
2、报考卫生系统的人员,属合并计划的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岗(若总成绩分数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3、笔试由青岛市统一组织,统一阅卷。面试邀请外地专家命题,考官全部由外地专家组成。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4、取消或核减计划、面试方案、考试成绩及拟录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同步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附件:青岛市黄岛区2014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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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a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