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7人(岗位要求详见附表),其中招聘教师100名,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学位研究生可放宽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限年龄)。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同等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应条件。
(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条件。
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于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三年内(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应聘的基层服务毕业生报考。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和公务员招考回避等有关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参加报考的所有毕业生均须于2014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参加报考的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具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各种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其中,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参加报考。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分为教育、卫生和其他三大类,招聘岗位和招聘数量等详见《龙口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名
(一)报名
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记载的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其中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某一类的,按《烟台市2013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有关专业要求执行,指导目录确定不了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资格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对恶意注册、填写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2、报名及考务查询网址:
>>2014年山东省教师招聘考试网络辅导课程
>>2014年教师招聘考试相关复习资料
四、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进行笔试,可直接进行面试,博士研究生不占计划数)。
(一)笔试
2014年3月15日
上午:9:00—11:00 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类)
下午:14:00—16:00 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卫生类)
2014年3月16日
上午:9:00—11:00 教学基础知识(教师类)
公共基础知识(其他类)
下午:14:00—16:00 综合写作(教师类、其他类)
1、笔试科目
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为教学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两科,按教学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6:4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时事方针、教师法以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知识。综合写作主要考察考生基础写作水平。
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含思想品德)两科,按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2:8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四类: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学、针灸推拿、针灸推拿学等统一使用中医临床试卷;护理类统一使用护理试卷;药学、中药、中药学等统一使用药剂试卷;其它卫生类专业统一使用西医临床试卷。
其他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两科。按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3:7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思想品德、法律常识、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综合写作主要考察考生基础写作水平。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教育类、卫生类和其他类分别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面试资格。笔试成绩在龙口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二)现场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所报考单位、岗位在笔试合格线内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岗位招聘计划4人及以下为1:3;5人及以上的为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进入面试人员,须本人在指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龙口人事人才网查询)到龙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东莱街道港城大道320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和毕业证的,提供院校教务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或就业推荐书),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证明信式样附后)等。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基层服务毕业生”除出具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服务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要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志愿服务证》原件、复印件及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经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生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面试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综合素质答辩、专业技能考评、试讲(说课)以及专业技能考评与试讲相结合等不同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范围人员,体检考核按招聘岗位计划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进行。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体检与考核的,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依次按硕士学位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普通院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院校专科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专家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对符合用人单位招聘条件的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经面试合格(成绩不低于60分),并经体检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
1、体检。教育类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进行;卫生类、其他类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报考人员在没有征得招聘主管机关同意的前提下,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弃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统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招聘岗位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
六、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实行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组织上根据本人情况分配到有关事业单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是应届毕业生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如果不能如期毕业,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七、其他
有关考务信息均通过龙口人事人才网公示(网址:《龙口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教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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