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所报学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申报岗位。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再出现空缺岗位的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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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a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