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录用人员。录取过程中因特殊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如出现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技能展示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技能展示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由高学历到低学历确定;如学历也相同则按是否为学前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优先录用。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经批准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录取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根据工作岗位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相关推荐:
>>2013年山东省教师招聘考试辅导课程
>>2013年教师招聘考试相关复习资料
(责任编辑:Wya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