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分学段分学科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的总名额。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遵循“三优先”顺序原则进行确定:即①学历高者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优先;②师范类毕业生优先;③英语等级高者优先。体检工作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缺额按考生分学段分学科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者,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进行考核。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本人档案,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再审核,同时对其它报考证件进行复审,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考生政审证明。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按考生分学段分学科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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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a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