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及其它要求
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人事、教育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凡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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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att)监督及其它要求
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人事、教育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凡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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