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清远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审核,也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工作单位聘用或工作年限的相关证明、报名表(双面打印)、计划生育证明和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
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具体请留意清远市人事考试网及清远市教育网。
2.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内容由两部分构成:教学应变能力(主要测试考生的读、说能力);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在美术、音乐、舞蹈等方面的专业水平,舞蹈自备)。
面试形式为现场答辩及现场展示,以百分制评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聘用,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合成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若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考生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所有招聘职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远市教育网站公布。
五、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按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且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市人社局临时指定具备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精神,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递补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和考生放弃体检,或公示、考察不通过和放弃录用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从成绩合格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凡经发文聘用人员,其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远市教育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薪酬待遇
清远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是清远市教育局主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薪酬待遇。
十、其它事项
(一)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二)本次招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清远教师招聘 的内容:
- 2014.07.032013年清远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 2014.07.03清远连平县2013招聘教育示范幼儿园工作人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