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万柏林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进一步优化万柏林区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全区教学质量,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万柏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初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7日以后出生);
4、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7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与报考岗位专业相符的教师资格证,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幼教岗位要求具有幼教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具备从事教育工作的基本素质,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条件: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到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4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名额180名,具体见岗位表: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7日-7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万柏林区招生考试中心(万柏林区前进路北21号)。
3、报名要求:
(1)报名需携带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的《万柏林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审核登记表》(附件1)1份(贴照片),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与报名登记表所贴照片同底,照片背书本人姓名)。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专业应当与应聘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于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所持教师资格证必须与所报岗位学科相符,必须使用同一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收费标准:执行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晋价费字〔2003〕9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应聘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费10元,考务费80元。
4、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公开招聘领导组的要求,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抽调人员负责对应聘人员逐个进行初审,由区监察局监督,审核后报领导组审定,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改报其它岗位。
(2)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1:4以上,学历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1:3以上,比例不达要求的,要减少该岗位招聘名额使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相应岗位的比例要求,如该岗位招聘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相应岗位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考试。被取消的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被取消的岗位的应聘人员未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如数退还(退费手续须持报名费收据办理)。
5、领取准考证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和领取准考证相关事宜在万柏林区政府网站、区政府公告栏、万柏林区教育局网站予以公告。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