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聘用
聘用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落实的学校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与学校签订服务期合同,在服务期内一般不得要求流动。要求取得招聘对象必须在三年内取得教师资格,并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聘用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等相关报名材料原件,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或与报名时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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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a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