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与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和考核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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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a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