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办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正式事业编制)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心,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二)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必须一致。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宿豫区教育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4日—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区教育局一楼大厅
3.报名办法:①现场交验《2014年宿豫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报名表》;②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应届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可先提供就业推荐表,但须在8月20日前获得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从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彩照3张;③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
4.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5.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核合格人员领证时间及地点在“宿豫教育网”( 附件:《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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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a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