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办公室组织。面试结束后,分学科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对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分学科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
二、考核
考核由招聘办公室组织。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计划生育(报名之日三个月前已取得计生结论证的视为合格)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结果由领导小组审定。对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岗位,递补办法与体检递补办法相同,递补者要履行体检和考核程序。
三、公示与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市场、市教育局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报市政府审批。之后,由教育局聘用到乡镇学区、市八中、特教学校或市一幼。其中,市八中和市一幼人员在本次符合招聘条件的对应学科拟聘人员范围内,在本人自愿基础上,按总成绩排名择优聘用。
因聘用人员不服从分配、放弃聘用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期三年(含试用期),聘期内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按城镇职工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第一年(即试用期间)工资1200元/月、第二年1500元/月、第三年18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三年合同期满后,实行双向选择。
特别提醒: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市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次招聘相关工作安排,由河间教育局网站及时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本网站。相关事宜招聘办公室不再电话通知,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17-3239337(市人才交流中心)
河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间市教育局
2014年7月7日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