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综合成绩公布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经批准的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基层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保留两位小数)方能进入资格复审。如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素质》考试成绩较高的报考人员、持有本行业职业(执业)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女性报考人员、楚雄市户籍报考人员的顺序优先确定。
(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通知,于8月19至20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是审核报考信息、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公告公布的岗位要求是否一致。在资格复审中若有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拟聘资格。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提交书面放弃资格复审申请的岗位,岗位计划招聘数与报考人员的比例达到或超过1:3的岗位可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该岗位计划招聘数与报考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名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户口簿(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及父母或父母一方户口簿)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在校表现等有关证明。其中,2012年、2013年未就业无报到证的毕业生须交验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社会报考人员须出具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业务特长、工作表现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和资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相关推荐:(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