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试、考核、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档案根据报名要求条件进行审核,通过档案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县政府网站、县教体局网站及县人社局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或分配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定级手续,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取消聘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予以辞退;新招聘教师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且在农村学校服务6年以上方可流动,否则予以解聘。聘用前需签订就业协议书,在服务期内,不得辞职、调动、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否则按就业协议书规定支付违约金。
>>衡水枣强县2014年招聘70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导读】衡水枣强县2014年招聘70名中小幼教师,报名时间:2014年7月25日--7月29日。笔试时间:2014年8月6日上午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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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a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