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古塔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合同制工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凡符合下述条件者均可报名:
1.锦州市城镇户口。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5.招聘幼儿教师为全日制师范类学前教育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要求必须取得幼师资格证。学历取得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含)之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职位及报名方式
(一)招聘职位
专任幼儿教师:20人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通过锦州教育网(资格审查。每名应聘人员需交考务费100元。
报名提供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幼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往届毕业生失业一年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准备2寸照片两张。
三、工资待遇
月薪2200元,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
四、笔试、面试有关要求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幼儿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学及教材教法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领取准考证时间:8月6日下午13:30——16:30(领取地点:古塔区教育局)
3.笔试时间和地点:2014年8月8日(星期五)9:00——11:00;地点:古塔区站四小学(古塔区丰乐里44号)
4.应聘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考试结束后由区教育局确定,笔试成绩通过锦州教育网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职位的招聘人数,将笔试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前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采用现场讲课和基本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讲授规定内容,讲授时限为15分钟,面试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对应聘人员讲授的课程、教案及基本技能测试现场打分。
4.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20分、讲课50分、基本技能测试3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三)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本次笔试和面试分数的权重比例为3:7,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分数×30%+面试分数×70%的总和。
五、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讲课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以上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项目、标准参照《辽宁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考核
区教育局对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按录用职位数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锦州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按要求试用期满正式聘用。聘用期一次为三年。聘用期间严格执行国家和幼儿园各项规定。对违反规定人员可以随时解聘,责任自负。招聘单位不负责经济和连带责任。三年期满优先继续聘用。
本公告由古塔区教育局、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2915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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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a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