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办法和程序
(一)招考办法
1.招考工作由区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语数、英语、特教职位教师招考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办法进行,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不予聘用。
3.音乐、体育、美术、幼教职位教师招考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按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方能进入初选。低于60分的考生为不合格,没有初选资格,不再进行下一环节的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笔试及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通过曹妃甸就业网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4日至2014年8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办法。此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含2014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以上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需从学信网自行打印)、小二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招录国家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字[1999]30号)规定,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在曹妃甸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配偶或子女另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社保机构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在曹妃甸区范围内的国有企业、曹妃甸区注册的其他企业工作的职工的配偶或子女另需提供配偶或父母所在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及企业注册工商局开具的注册信息证明。配偶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另需提供公安部门的能证明其关系的证明信。
对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不予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招考条件人员填写《2014年曹妃甸区公开招考教师报名表》。报名时选定一个报考职位,不得兼报。
4.考生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区内组织的各类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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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a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