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确定相应工资级别;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面向社会自主择业。新聘用人员应按规定参加新教师试用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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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确定相应工资级别;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面向社会自主择业。新聘用人员应按规定参加新教师试用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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