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加分项目:
Ⅰ军龄:根据退役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服役年限给予加分(军龄计算时间按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起,超过6个月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军龄一年加2分。
Ⅱ奖励:在服役期间个人获嘉奖加2分、优秀士兵(优秀士官)加5分,荣立三等功加8分,二等功加20分,一等功加30分,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加40分。按最高项给予一次计分,不累计加分。
Ⅲ艰苦地区:在新疆、西藏艰苦地区服役的加5分。
Ⅳ学历学位:专科学历加5分,本科学历加10分,研究生以上学历加15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计加分。
②、扣分项目:
Ⅰ对服役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分别给予10分、20分、30分、40分的减分。
Ⅱ对档案材料和相关证件不真实、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取消招聘资格。
③、档案考核量化赋分依据
档案考核根据档案有效记载和本人提供的有效证件,实行逐项考核,综合计分。
档案接收后,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其档案材料;档案材料不清或有疑问的,不得作为考核依据;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者,必须具备立功奖章、立功受奖证书、奖励登记表、立功受奖通知书和立功喜报,缺一不可。
教师,报名时间:2014年8月8日—8月10日,笔试时间:2014年8月16日上午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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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a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