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岗位需求,按照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依据《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核,写出考核鉴定。考核也是对报考者资格的复审,考核内容:一是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二是对文凭学历、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及其真伪进行审查把关。并与报名表进行再次核对,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3、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与聘用
(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数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发现有问题考生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二)公示结束后,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县人社局、教体局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签订聘用合同。已聘用教师5年内不得要求调动工作。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
(三)根据所设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
(四)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