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4年辽宁省丹东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2014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一、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凡是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第9条规定或《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丹人社发[2011]98号)第9条规定、《2014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及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4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也应当回避。”

3、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人员范围包括哪些?

凡于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且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考生,均视为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2、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4、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参加省委党校举办的大专班、本科班和在职研究生班,中央党校委托省委党校举办的本科班、研究生班和省刊授党校举办的大专班的学员,取得党校函授教育和在职研究生教育学历,经省党校系统学历教育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验印,在毕业证书上加盖辽宁省党校系统证书专用章的,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应当于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方可报考符合学历、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的岗位。

5、在读的普通高校研究生(本科生)能否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

在读的普通高校研究生、本科生(专升本)虽然已取得本科或专科学历,但由于其身份仍为学生,因此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

6、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上网(网址:教师岗位的,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含)至1996年1月1日(含)期间出生的。

14、招考岗位对外语等级、职称及执业资格等有明确要求的,应当何时取得相关证书?

招考岗位对外语等级、职称以及执业资格等证书有明确要求的,其相关证书应于2014年8月9日之前取得。

15、招考岗位对户籍有明确要求的,落户时间有何规定?

招考岗位对户籍有明确要求的,户籍落户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9日。

二、关于报考时间、方式和基本步骤

1、什么时间内可以报考?

报考时间为2014年8月15日至2014年8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在上述时间内,报考者到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地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进行现场报名。

2、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报考基本步骤包括:

第一、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考单位和岗位。

《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lndd.hrss.gov.cn)

第二、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认真查阅《公告》和岗位信息表,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第三、打印准考证。报考者登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lndd.hrss.gov.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请考生妥善保管,面试、体检阶段需要使用,丢失不补。

填写《报名表》和《准考证》中的岗位代码、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等内容时,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岗位代码、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不得漏填或错填。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要填写全称。岗位代码即为报考人员所报岗位的依据,如果报考人员填报的岗位代码与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不相符合的,按岗位代码认定。

《报名表》和《准考证》的电子版照片须为同一底版,照片要求为2寸电子版近期蓝底彩色证件照。

第四、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携带填写完毕并打印(含照片)的《报名表》和《准考证》各1份(打印纸均为A4纸),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费为50元。

农村特困大中专毕业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到市人事考试部门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第五、参加笔试。报考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身份证必须与报考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带身份证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第六、查询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2014年9月下旬,报考者可以登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第七、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的报考者,将视为放弃相应的资格。

三、关于报考职位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已在现场报名、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报考者,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但是,招考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开考比例为1:2),对予以取消的招考岗位,将在丹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考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关于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报考党群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报考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资格审查如何进行?

面试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管理权限,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为:报考人员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户籍等证书原件,及招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对需要提供的证件须提供原件,如没能提供证件原件即为不符合招考条件。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3、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公告》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报考党群部门事业单位的请与市委组织部联系,报考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请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咨询电话:

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      0415-2129022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5-3192681

五、关于笔试

1、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本次考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性质,共设三类考试内容: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卫生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详见《2014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笔试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2、什么时间进行笔试?

笔试的时间请于2014年9月10日以后登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3、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014年9月下旬,报考者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笔试准考证号登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4、如何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阅卷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5、笔试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与报考时一致),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2.笔试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报考者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3.不能将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4.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5.不能将答题卡、题本、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6.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违纪违规办法进行处理。

另外,报考者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6、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遗失身份证的报考者,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

遗失准考证的报考者,立即上网打印,必要时与考试机构联系。

六、关于面试

1、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报考者可以登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有关面试公告。

3、面试之后出现的职位空缺是否进行递补?

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关于体检和考察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根据总成绩,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2、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3、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4、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在我市市级综合性医院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八、关于考试考务费用

1、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考试考务费以省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依据,按每科50元/人标准收取。

2、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

3、减免考务费如何办理?

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者,必须携带以下材料,于8月19日到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①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

②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九、关于报考者违纪违规处理

报考者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相应责任;同时,给予5年内或终身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处理。

十、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未指定任何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十一、关于《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2014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此次2014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考。

中 共 丹 东 市 委 组 织 部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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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a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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