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4年焦作武陟县招聘70名中小幼教师,报名时间:2014年8月6日8:00至8月17日18:00,笔试时间:2014年8月23日(8:30—11:00)。

2014年焦作武陟县招聘1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武陟县人民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70名、县直及街道办事处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见附表)。制定招聘简章,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的方式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具体以岗位表要求为准)。其中:

(1)学历要求:除幼儿教师(岗位代码:1051)为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外,其余均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国外留学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认可)。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等条件的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总成绩中笔试成绩按本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计。

该政策不含不限专业岗位(岗位代码:2112、2122、2132),报考教师岗位(岗位代码为1XXX)的,所获学位中须有一个(含)以上为师范类。

符合但不愿享受此政策的,按正常程序报考。

5、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在职人员报考,需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在职工作经历,并在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教师报考的还需经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注明为“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是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加国家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焦作籍毕业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原件、复印件)、由省下派到焦作市各县(市、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就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参加“武陟县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计划的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参加 “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武陟县任职满2年以上且现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武陟县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在岗及服务期限证明)。

9、注明为“定向招聘武陟籍复退军人”的,须是符合武陟县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已到武陟县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士兵,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年龄等条件;

(2)2011年12月以后退出现役且服役12年及以上的转业士官或服役期间获二等功以上奖励。其中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如录取按工勤岗位聘用。

10、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按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成绩按本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考务信息通过武陟县人民政府网(试题所有应试人员面试总成绩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为准。

(2)面试内容

教师(岗位代码为1XXX)采取试讲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掌握课程内容、组织课程实施、运用教学语言与实现教学目的等基本素质和教学技能。

其他事业单位(岗位代码为2XXX)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学历高的,学历仍相同的需进行加试)确定。若体检过程中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按岗位根据总成绩递补。

报考教师岗位体检按《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其它岗位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如考核过程中因放弃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岗位根据总成绩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核合格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确认并公示。公示期7天。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含试用期)3年。执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它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公告内容,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武陟县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1—7276912(武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391—7275532(武陟县监察局)

附件:

招教无关,略)

3、专业类别对应学科目录.

武陟县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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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a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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