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聘用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限,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动、改行、调离本县或擅自脱产学习。
2、在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2)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辞职、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满后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未满3周年的人员;
(4)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3、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经办人相关责任。
4、在本次公开招聘中,如应聘人员因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5、附件一所述与本次《招聘简章》正文等同。
教师,报名时间:2014年8月11日至2014年8月15日(节假日不休);考试时间:201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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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a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