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201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第一批次招聘工作已结束,现进行第二批次教师招聘工作。现招聘具体岗位为:一中招聘5人;农村小学招聘34人,其中语文11人,数学12人,幼教11人。报名应聘人数少于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学科的招聘名额,并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对各学科招聘人数进行调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仪态端庄;具备中小学或幼儿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一中教师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应为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为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后又取得大专学历,专业为学前教育或音乐、美术、舞蹈;小学教师为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均应持有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年龄32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以后出生)且具有河北省常住户口,其中一中教师面向全国且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4.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无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资格考试合格证或考试成绩经教育部资格认定网站查询为合格且未过期的人员也可报名。
5.每人仅限报一个类别、一个专业。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对符合招聘条件者于规定时限内报名,逾期不予补报。本人必须亲自报名并填写报名表。凡属于弄虚作假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第一批次已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及幼教岗位(原报考音乐、美术者可改报幼教)人员无须再次报名,仅作登记确认。新报考一中岗位者请直接与县一中联系,新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及幼儿教师者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4日--8月20日
报名地点:香河县教育局人事股 电话:8315026
香河一中 电话:15832601908(赵老师)
提交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5张;毕业生档案。
报名人员登陆香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网址为:试题目及顺序号。面试分组视具体报考岗位而定。面试按试讲、答辩及专项技能测试分步进行,组织评委分别打分。成绩合成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告知本人面试成绩。面试中考生均应听从评委所提出的各项要求,不允许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介绍个人情况,否则成绩作废。考生允许携带课本及教案。
试讲主要考核课堂教学能力,以现行中小学或幼儿教材为依据,试讲时间为10分钟。
答辩重点考查应聘者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考查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理论解决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查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考查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说课内容选用相应学科教材。答辩时间为5分钟。
技能测试考核岗位专业技能水平。其中幼教、音乐、美术专业主要包括弹、唱、跳、画等内容,测试内容视报考岗位确定。所有测试项目均应按评委所提出的要求进行。技能测试时间为10分钟。
3.体检:按总成绩(笔试+面试)由高到低根据计划聘用人数择优进入体检。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再相同者组织复试。
体检标准按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择优依次递补。
4.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政审。考核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择优依次递补。
5.公示:对拟聘用教师由香河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6.聘用:拟聘用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审批后纳入县财政编制,由教育局安排工作,对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为农村学校招聘的教师,定向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按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四、考试及体检工作时间安排:
8月21日考生持报名表和身份证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8月22日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笔试考点设在县第一中学,考生应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
8月23日上午在县教育局一层大厅公示笔试成绩,下午2:30抽取试讲题目及顺序号;
8月24日上午7:30、下午1:00进行面试,面试考点设在县城内四小,考生应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入候讲室;
8月25日在教育局一层大厅公示总成绩;
8月26日上午6:30教育局人事股组织入围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务必在一周内将本人毕业生档案及报到证交到教育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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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a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