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安福县2014年县城及周边学校遴选教师公告
为合理配置教师资源,解决县城及县城周边学校教师缺编的情况,确保其下学期的正常教学,经县局研究并报县政府同意,决定从农村中小学遴选55名教师到县城及周边学校任教。为此,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遴选名额及学科
1.高中(6人)
(1)安福二中(3人):数学1人、物理1人、政治1人。
(2)职业高中(3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
2.初中(14人)
(1)城关中学(12人):语文3人、数学1人、英语2人、物理2人、历史2人、地理1人、政治1人。
(2)枫田初中(1人):英语1人。
(3)瓜畲学校初中部(1人):生物1人。
3.小学(35人)
(1)平一小(11人):语文5人、数学6人。
(2)平二小(12人):语文5人、数学6人、美术1人。
(3)华泰学校小学部(4人):语文2人、数学2人。
(4)平都小学(4人):语文2人、数学2人。
(5)山庄小学(2人):语文1人、数学1人。
(6)横龙小学(2人):语文2人。
二、遴选条件
1.教龄5年及以上,即2009年9月初及以前在县公办学校任教;
2.专业:必须任教过该学科一学年及以上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
3.学历:高中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和小学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高中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初中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小学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5.年龄:38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在全县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中遴选。
说明:
(1)为精减初中富余教师,鼓励初中教师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初中教师不得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岗位),凡初中教师报考小学语文、数学以外岗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并且在笔试分的基础上加5分。
(2)参加县城和县城周边学校教师遴选的教师,个人中、高级职称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必须重新参加竞聘,竞聘未成功不予办理续聘手续。
(3)县城周边学校遴选报考人数低于遴选计划数时,所缺名额由县局视各校学科需求情况予以调配。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遴选:
(1) 不安心本职工作,擅自离岗7天以上;
(2) 2013—2014学年内累计事假1个月以上或累计病假2个月以上;
(3)近三年内因违纪违规受到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
8.凡学校紧缺学科的教师不能参加遴选。
三、遴选办法与程序
1.统一笔试考核:分基础知识笔试和工作考核两项,总分为100分,其中基础知识笔试70分,工作考核30分。
(1)基础知识笔试: 70分,该学科基础知识,笔试卷面分值100分的70%。
(2)工作考核:考核30分,其中年度考核9分、教学业绩10分、获奖8分、职务3分,四项累计计分。
(3)初中教师报考小学语文、数学以外岗位的,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2.组织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自愿申请参加遴选并获学校同意的教师,只能选报一所学校及相关学科(不能兼报)。如果某一学科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卷面分值100分)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具有进入工作考核的资格。
(1)报名时间:8月9日至8月12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县局人事股。
(3)报名办法:报名时应带好如下证件:
①本人申请(须经校长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个人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
②学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2011至2013年年度职称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③各种获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④近期免冠照片3张。
(4)缴费:按有关规定缴纳报考费。
3.资格审查:8 月13日对所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基础知识笔试:
(1)笔试内容:所报学科基础知识占70%,同学科教材分析、处理和教学设计占30%。
(2)笔试时间:8月15日上午。
(3)笔试地点:安福中学。
5.工作考核:
(一)考核内容
(1)年度考核(9分)。以2011年至2013年年度职称考核为依据,优秀计3分、称职(合格)计2分、基本称职(基本合格)计1分。
(2)教学业绩(10分)。以2012年至2014年连续三学年的上半年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按以下办法计分:
①教学班级在10个以上,按“三率”和平均分综合得分列全县同类同年级同学科排名,第1名至第10名分别计10、9、8、7、6、5、4、3、2、1分,最后实际得分为三年累计所得总分除以3。
②教学班级在6至10个,按“三率”和平均分综合得分列全县同类同年级同学科排名,第1名至第5名分别计10、8、6、4、2分,最后实际得分为三年累计所得总分除以3。
③教学班级低于5个(含5个),按“三率”和平均分综合得分列全县同类同年级同学科排名,第1名至第3名分别计9、4、1分,最后实际得分为三年累计所得总分除以3。
任教非统考学科的,教学业绩计零分;属法定假休假的,休假当年不计分,只算两学年成绩分。
(3)获奖(8分)。分综合奖、业务奖和其它获奖三项计分,综合奖占3分,业务奖占3分,其它获奖占2分,按最高奖项计分,满分为8分。
①综合奖:2011年下半年至2014年上半年获得县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教学能手、模范教师、十佳教师、名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名校长、十佳校长)、师德标兵(师德师风先进个人)、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省级计3分、市级计2分、县级计1分,同一年度内相同层级奖项不重复、累计加分。优秀团干、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实验教师等不予加分。
②业务奖:2011年下半年至2014年上半年获得县局统一组织的县级及以上优质课(含教师基本功)竞赛获奖,省级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市级一等奖计2分,二等奖计1分;县级一等奖计1分,二等奖0.5分,同一年度内相同层级奖项不重复、累计加分。教师说课竞赛或录像课竞赛获奖均不加分。
③其它获奖:2012、2013和2014年度代表县局参加体育类、艺术类等比赛,集体获省第一名计2分、第二名计1.5分、第三名计1分;集体获市第一名计1.5分、第二名计1分、第三名计0.5分;集体获县第一名计1分、第二名计0.5分、第三名计0.25分。同一年度内相同层级奖项不重复、累计加分。
(4)职务(3分)。担任学校股级、副股级或非股级行政职务10年以上分别计3分、2.5分、2分;5至10年分别计2分、1.5分、1分;5年以下分别计1.5分、1分、0.5分。
(二)考核时间:8月16日。
四、择优遴选
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将笔试成绩和综合考核得分相加,按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县城及县城学校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依次确定遴选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异动(聘用)手续。
安福县教育体育局
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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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a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