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国务院新颁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规范和完善招聘考试工作,保证新进人员素质,结合我区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2014年度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岗位空缺情况,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部分事业单位,提供34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 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表1。
招聘岗位一览表中要求的工作经历和年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如年龄要求30岁以下,则为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snjrsj.gov.cn/hbwzweb/html/home/index.shtml)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等网站发布《2014年神农架林区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 9月1日—9月5日(8: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林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神农大道155号,人社大楼五楼)
3、报名要求:本次集中公开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限报一个部门或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须知: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余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填写《神农架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要随意变更。在编在岗人员应聘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名缴费: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笔试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2014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或民政部门2014年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进行现场确认,经确认后免除考务费。
6、资格审查及其他
(1)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在笔试前资格审查时将被取消笔试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名资格条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3)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特殊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林区人社局将通过网上发布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根据报考者的意愿,选择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不愿意调剂的报考者退还报名费。
(4)根据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精神,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符合报名条件的湖北省“三支一扶”毕业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须持服务地“三支一扶”办或组织部门出具的有关在当地服务的时间及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在报名时经过现场确认才能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政策。
7、准考证领取
报考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4年 9 月10至11日(8:30—11:30,14:30—17:30) 到林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领取准考证,请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2)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及形式: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和《基本素质测试》;笔试考试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本次公告同时公布《2014年度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我区公共科目考试参照此考试大纲(《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和《基本素质测试》均指A类),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及时在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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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林区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确定面试人员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进入面试人员弃权者需本人确认,报林区人社局批准后可依次递补,原则上报考人员不足1:3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但如属紧缺专业或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报经林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放宽比例。
(2)面试方式。面试方案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制定,并在面试7日前报送林区人社局审定备案后共同组织实施,林区人社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为 25%;《基本素质测试A》为 25%),面试成绩 50%。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林区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告。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缺额,确因工作需要,报经林区人社局同意,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2、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各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报林区人社局审定后,对拟聘人员在林区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林区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被正式聘用后原则上要在应聘单位服务3年以上。
四、招聘工作纪律
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考工作的全程接受林区纪委、林区监察局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告。本公告由林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19-3335150,招聘监督电话:0719-333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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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a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