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开区学校发展需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聚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受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与社会管理办公室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设置 | 小学语文 | 小学数学 | 小学音乐 | 小学体育 | 小学美术 | 初中英语 | 总计 |
人 数 | 22 | 12 | 8 | 8 | 7 | 2 | 59 |
三、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好,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品德端正。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小学教师岗位:第一学历为师范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为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全日制师范类小教本科优先;
初中英语教师岗位: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英语六级以上,八级以上优先。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考人员需要提供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近三年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照两张;
④报考初中英语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英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 8月28日~9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宿迁国开区管委会大楼一楼北门大厅。
4、报名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相关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用100元/人。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委托单位按照招聘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考试的时间、地点、程序、方法等详情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由委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委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由宿迁国开区聚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考察公示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国开区聚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学校签订派遣协议后,由公司将所聘人员派遣到委托单位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用人学校与所派遣人员签订岗位聘任合同,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经委托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公司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期满后,委托单位根据教学安排和考核结果,需要继续留用的,由国开区聚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续签聘用合同,继续派遣到委托单位工作。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由国开区聚贤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发放,月工资2800元左右,课时津贴和班主任津贴按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由学校统一发放。按规定参加相关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27—88859998。
七、本简章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27—88859835、0527—84380720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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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玉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