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教育局《2014年泉州市属公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方案》(泉教人函〔2014〕64号)文件规定,制定我校补充招聘教师面试工作方案。
一、面试的组织
补充招聘教师面试工作由泉州市教育局组织,我校组织实施,泉州市招考录用教职工工作领导小组派监察和巡视人员到场,对面试过程实施监察和巡视。
我校将加强领导,成立面试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做好面试的组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面试工作有序进行。如发现违纪舞弊的现象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领导的责任。
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8月4日上午。
面试地点:我校清源楼。
三、面试的人选
我校补充招聘音乐教师1人。泉州市教育局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报考以上岗位数1:3确定面试人选。我校将提前三天通知面试人选本人,若面试人选在面试前三天下午4:00之前放弃资格,由我校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选。
四、面试的内容和方式
面试以片断教学、提问问题和岗位技能考试为主要形式。片段教学占面试总分的40%,回答问题和岗位技能考试占面试总分的60%。
片断教学课题选自我校使用的教育科学出版社《艺术》教材中。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用60分钟当场撰写片断教学设计稿,然后依次进行面试。考生只介绍自己的签号,不能介绍姓名。片断教学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片断教学后,评委根据测试项目内容提出面试问题,考生按要求回答或操作。面试题目3个,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五、考场的设置
我校大门口要有明显的考场设置标志,入口处设有指示路标。考场设立警戒线或警戒牌,严禁无关人员进出。保持考场肃静,禁止喧哗。
面试考场由面试室、候考室和考务室组成。面试室内设评委席、考生席、计分核分员(计时)席、记录席和监察席。评委和工作人员佩戴标志牌。
考室要备足以下物品:记录笔、草稿纸、计算器、计时器、订书机(钉)、裁纸小刀、胶水、信封、资料袋和《市属学校考试录用教师面试评分表》、《市属学校考试录用面试成绩信息采集表》、《市属学校考试录用面试考场情况记录表》。
六、成绩的确定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据考生在面试中的全部行为表现和各项面试要素的评分标准,评委现场独立评定,由考务人员汇总。
面试评分采取百分制及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考生面试的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的成绩。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七、其他事项
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通知的面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面试地点报到,迟到20分钟者,以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未尽事宜由我校面试领导小组在不违背上级相关规定前提下做出决定。
(责任编辑:徐玉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