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精神,将面向社会为襄汾县汾城高级中学等十一所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教师40名,其中部分岗位用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1:3的比例,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学校对应的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学校、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襄汾县201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全日制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二代身份证为依据);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愿意服从工作分配;
(六)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要求及其它条件(详见招聘一览表);
(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岗的人员。以上人员须从襄汾政府门户网下载《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填写并经有关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才能参加资格审查。
四、招聘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考试(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9月29日8:3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襄汾县教育科技局一层大厅(丁陶广场南侧)。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有效证件(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襄汾籍考生须先到县人才市场报到,持档案、报到证存放证明报考)和现工作单位允许报考证明,携带六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照,到县教科局一层大厅报名,经审核后,填写《襄汾县2014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根据晋价费字(2013)223号文件规定,每人按两科收取考试费100元,报名费10元,合计110元。报名时,必须由本人亲自报名、填表,并留取指纹,不得由他人代替,否则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计划,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在五年内取消其在襄汾县范围内的应聘资格,并按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和纪律予以处理。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报名人员如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1、笔试
笔试时间:2014年10月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请于10月10日—10月11日凭身份证、缴费票据到县教科局一层大厅领取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理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等,占20%)和专业知识(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占8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2、面试
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者,方可参加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专业排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个别专业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及格线以上人员可确定为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分讲课或专业测试。
面试按一科收取50元面试费,于领取面试通知时交纳。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体育、特教进行讲课,讲课成绩满分为100分,抽签决定备课课题,备课两小时,讲课15分钟。
(2)音乐、美术、幼教进行专业测试。
音乐学科专业测试(100分,20分钟)。
A、琴法(键盘)(30分):含必奏曲一首(自选),即兴伴奏乐曲或歌曲一首(抽签),每项15分。
B、声乐(30分):含自选歌曲一首,视唱曲一首(抽签),每项15分。
C、舞蹈(30分):含必考舞蹈一个(自选),即兴编舞一个(抽签),每项15分。
D、歌咏指挥(10分):指挥曲自选,放录音或自唱。
美术学科专业测试(100分)
A、作品展示(5分):必须是自己的代表性作品一幅,不限题材,不限画种。评委通过提问确定作品真伪,弄虚作假者一律不给分。
B、书法(20分):用毛笔(自带)现场书写10个正楷大字(10分钟)。
C、现场作画(70分):根据要求现场作素描头像和静物色彩各一幅(各30分钟)。
D、其他才艺展示(5分):现场进行剪纸、编织、折叠、篆刻、雕塑等(10分钟)。
幼儿教师专业测试(100分)。
A、美术(50分):a.根据主题统一作画(25分,时间30分钟)。
b、现场素描一幅(25分,时间30分钟)。
B、音乐(50分,时间10分钟):
a、幼儿歌曲弹唱(抽签决定曲目,用电子琴弹唱,30分);
b、舞蹈展示(20分)。
3、总成绩计算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点)。
(三)考核、选岗、体检、公示
考试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排序(未达到1:3比例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且个人总成绩须达到70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为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根据考核结果,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再次确认。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考核合格者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选择岗位。对选择岗位都不满意者,可申请放弃聘用资格,不再予以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在县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教科局组织实施。经体检合格,公示聘用人员名单(在襄汾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人社局审批后,用人单位(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教科局审核后报县人社局事管股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二)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受聘人员享受应聘学校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六、关于监督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由纪检委全程监督,并虚心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一查到底,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七、注意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襄汾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为有效方式,要确保联系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三)正常工作日咨询电话:0357-3538512。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由襄汾县教育科技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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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u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