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赤峰市喀喇沁旗2014年招聘127名中小幼教师公告,报名时间:2014年8月25日至2014年8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笔试时间:2014年9月6日(早9:00—11:00)。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工程”和“创业就业工程”,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 《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 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3〕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总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27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22名,赤峰建筑工程学校(职业高中)教师40名,农村小学教师47名,幼儿园教师18名。详见《2014年喀喇沁旗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按自治区政策要求,在127个名额内,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中小企业储备人才、农村牧区特岗教师)和退役大学生士兵51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2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79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户籍要求:

(1)应聘定向招聘岗位人员:“六类项目生”不限户籍,但必须是截止2014年8月2日前,在喀喇沁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限入伍前或高考时为喀喇沁旗户籍;“蒙汉兼通”人员限赤峰市户籍或高考时为赤峰市户籍。

(2)应聘普通高中和赤峰建筑工程学校教师岗位人员,不限户籍。

(3)应聘其他岗位人员,限定为2014年8月2日前为喀喇沁旗户籍或高考入学时为喀喇沁旗户籍(高考入学时为喀喇沁旗户籍的毕业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个人档案)。

7、学历和教师资格要求:

(1)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要求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英语学科需达到专业八级。

(2)报考赤峰建筑工程学校教师岗位,要求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要求教师资格证。

(3)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要求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8、报考“蒙汉兼通”教师岗位,要求高考时为蒙语授课考生。

9、专业要求:见《2014年喀喇沁旗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2014年9月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研究生。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4年8月15日在中公教师考试网、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赤峰市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赤峰市喀喇沁旗教育局网站、喀喇沁旗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5日至2014年8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再予以报名。

2、报名地点:喀喇沁旗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476-5822236

3、报考岗位:

参加招聘人员自主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根据“2014年喀喇沁旗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填报岗位)

4、报名所需证件资料:

(1)现场填写《赤峰市喀喇沁旗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贴2寸彩色照片),报名同时将现场采集考生照片信息。

(2)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工作人员当场查询验证,并打印查询结果。

(3)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业高中招聘岗位不要求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普通高中英语学科岗位,需提供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蒙汉兼通”招聘岗位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个人档案,进行资格审核。

(5)非师范类毕业生(不包括赤峰建筑工程学校招聘岗位)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单和普通话合格证,师范类考生网上不能认证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个人档案(个人私自开封档案,不予审核和认可)。

(6)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职位的考生,除提供以上证件和复印件外,需提供在喀喇沁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项目证书或喀喇沁旗籍大学生退役士兵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2014年8月2日之前,服务期满但未领取证书的,由喀喇沁旗人才交流中心等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7)本次招聘考试,不向应聘人员收取考试费用。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赤峰市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赤峰市喀喇沁旗教育局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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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9月6日(早9:00—11:00),考试地点在2014年9月3日至9月4日领取准考证时通知。领取准考证地点:喀喇沁旗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476-5822236。

2、笔试内容:

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中学教育学、中学心理学,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报考赤峰建筑工程学校教师岗位,笔试内容详见附表:“2014年喀喇沁旗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中规定内容,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小学教育学、小学心理学,一张试卷,满分100分。“蒙汉兼通”岗位使用汉文试卷,考生用汉文答题。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心理学、幼儿卫生保健、幼儿园活动教程,一张试卷,满分100分。“蒙汉兼通”岗位使用汉文试卷,考生用汉文答题。

3、开考比例:同一岗位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4:1方可开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职位和“蒙汉兼通”定向职位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将其定向职位调剂到相应非定向职位内;其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后的岗位设置将及时公布。

4、笔试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2.5分。

5、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范围人员。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资格人员范围。各岗位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赤峰市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赤峰市喀喇沁旗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7、考生报名时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14年9月13日至9月14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赤峰市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赤峰市喀喇沁旗教育局网站)。

2、内容及要求:

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面试的方式为说课,说课内容为相应学科的高中课程,说课顺序抽签确定,同一岗位人员说课内容相同,备课30分钟,每人说课不超过10分钟(说1课时内容);

报考赤峰建筑工程学校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同一岗位面试题目相同,评委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赋分;

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面试的方式为说课,说课内容为相应学科的小学课程,说课顺序抽签确定,同一岗位人员说课内容相同,备课30分钟,每人说课不超过10分钟(说1课时内容)。“蒙汉兼通”岗位,考生用汉语说课;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的方式为说课,说课内容为幼儿园课程,说课顺序抽签确定,同一岗位人员说课内容相同,备课30分钟,每人说课不超过10分钟(说1课时内容)。“蒙汉兼通”岗位,考生用汉语说课。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

(七)体检

按照每个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具体办法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喀喇沁旗教育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考生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

1、根据体检结果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确定拟招聘人员,在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喀喇沁旗教育局网站公示,并通知提供复审学籍档案等材料。

2、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复审材料和学籍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4、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5、所有人员均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6、按照《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赤党办发〔2013〕15号)有关规定,对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7、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招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弄虚作假人员五年内不允许参加喀喇沁旗事业单位和教师招聘考试。监督举报电话:0476-3758389;0476-5823309

8、已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择岗。

五、纪律和监督

1、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2、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报名资格审核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六、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由喀喇沁旗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七、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后,应密切关注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喀喇沁旗教育局网站,招聘过程中所有信息均在网站上进行公示,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考生,因没有得到信息,影响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责任自负。

(二)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毕业证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因证件不全影响笔试、面试、体检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聘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凡能进行网上查询的,一律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否则,视为无效证件;网上暂时不能查询的,需提供证件来源,协助进行查询。

八、本公告由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喀喇沁旗教育局负责解释。

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喀喇沁旗教育局

201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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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u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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