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的规定和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招聘,吸收优秀人才,进一步充实幼儿教师队伍,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40名。具体详见《2014年海口市秀英区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海南省户籍(含海南省生源);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见附件1);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6.报考人员年龄限制详见附件1,2014年7月22日为年龄计算的截止日。
(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信息在《海南日报》、《海口晚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www.hkxyq.cn)。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3日至7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海口市秀英区教育局706室(秀英区秀华路2号秀英区人民政府1号楼7楼)
3.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68668714
4.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可直接登录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打印后到现场进行报名(一式两份)。
5.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如下材料:(1)2014年海口市秀英区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所在学校提供能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关证件的证明材料);(4)属在职工作人员报名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在编在岗教师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5)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6张。
报名期间,以上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律不接受报名。报名者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经初审符合岗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递减招聘岗位或视实际情况报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才进行考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海口市秀英区教育局706室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在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通知)。
(五)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5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50%计入综合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2)笔试内容:幼儿专业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及学前教育法律法规等。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区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若实际开考的岗位招聘人数在9个及以下,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以开考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实际开考的岗位招聘人数在10个及以上,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以开考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1)面试内容: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和教学基本功,分为课堂教学考核(占面试成绩的50%)和基本技能考核(占面试成绩的50%)。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3)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通过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次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同职位报考者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入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再次进行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选。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复查,考察对象名单在海口市秀英区政府网站发布。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报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七)拟聘人员公示
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者,需在本区服务满五年后方可申请调动。
(九)待遇
聘用人员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二)招聘工作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纪委(监察局)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监督举报电话:68663223(区纪委办公室);6866740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2014年海口市秀英区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表
2.2014年海口市秀英区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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