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所指“临聘教师”,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在公办中小学校聘用的在岗临聘教师。
(二)加分条件。根据有关政策,参加在青“资格。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高低确定。
(五)户籍、年龄等的时间认定。符合本省(六州)户籍条件考生,在本省(六州)落户时间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78年7月2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各类服务项目生的服务年限和汉族子女加分年限截止到2014年7月31日。
(六)招聘岗位专业(学科)类别划分参照《2013年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
(七)其它相关要求,请考生查看《2014年青海省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指南》。
(八)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及时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通知要求。
(九)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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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u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