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有关政策,我院定于11月19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表现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愿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贡献。
(二)身体条件
具备适应教育岗位需要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三)资格要求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部分紧缺专业的年龄条件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体详见《梧州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8日。
三、招聘对象、人数、岗位及其他条件
1.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和历届毕业生。
2.招聘人数:非实名制编制人员51人。其中:4人采取直接面试的招聘方式(要求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47人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招聘方式。
使用非实名制编制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属聘用人员,经费标准由财政部门、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执行。
3.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详见《梧州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必须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成绩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查由梧州职业学院负责。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梧州职业学院报名点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
梧州职业学院组织部(人事处),联系电话:0774-6015914
(三)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19日-11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四)报名材料
报考者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2寸近期免冠照1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有效证书原件;上述证书复印件(A4纸)2份。
五、考试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 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告知相关报考人员。
(二)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和心理学的相关知识。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