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1】6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5年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位于京南大兴新区,是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创建于1978年,前身是北京石油化工专科学校和北京化工学院第二分院。2000年由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划转到地方,由中央与北京市共建,以北京市管理为主。经过36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管、经、文相结合,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工程实践特色的普通高等学校。是首批获准实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的高校,是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CDIO工程教育改革试点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高校,是CDIO国际合作组织正式成员。
学校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生7520人(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65人,联合培养研究生151人),设13个教学院(系、部、中心)。学校拥有有27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等学科门类。
学校基础设施齐全,办学条件优越。设有清源、康庄、燕山三个校区,占地面积466亩,建筑面积21.4万平方米。面向未来,学校确立了打造北京市属高校一流本科教育,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发展新目标,致力为国家石油石化行业、新兴能源产业和首都世界城市建设做出更积极的贡献。随着学校教育教学的不断发展,2015年面向海内外招聘高层次优秀人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背景、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4.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
5.身心健康,能胜任高校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要求;
6.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就业派遣资格,无补考记录;应届硕士毕业生原则上年龄不超过27周岁,应届博士毕业生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7.非北京生源需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或留京条件。
三、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
需求岗位、学历学位、所需专业、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1.应聘者请将应聘材料发送至rsc@bipt.edu.cn邮箱,并注明申报岗位。
2.后续关于招聘遴选等相关工作的安排请与各学院联系。
3.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7月31日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1.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2.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3.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对于初步入围的应聘者,审核其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代表性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重点审核业绩材料能否满足应聘岗位条件;
4.面试、试讲及综合评估。我校教师及其他专技岗一般采取面试、试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于初审通过人员,采取面试、试讲、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为主,通过人员参加引进人才综合评估,择优聘用;
5.应聘管理岗位人员初选合格者按1:5比例参加各招聘单位组织的考试,(入职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同天进行),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80分合格,考试合格人员按1:2比例推选参加试讲;
5.提交材料。应聘人员填写《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引进人员申请表》,同时提交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成绩单、体检报告;
6.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
7.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及应聘岗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瑛
电话:010-81292172
地址:(102617)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19号
简历投递邮箱:rsc@bipt.edu.cn
原标题: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5年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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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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